“驰名商标”也有晕轮效应,因此被禁用于宣传?

发布日期:2019-09-20 13:34:40     标签: 驰名商标的保护

2014年以前,电视广告中经常出现“中国驰名商标”六个字。可以用这个口号来宣传的品牌,在市场上大多数产品都能排在第一位。


但是,2014年5月1日以后,新修订的《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广告宣传。此前,许多制造商争相收购“驰名商标”,新法规出台后,他们的热情有所下降。


为什么一个品牌在获得“驰名商标”的时候不能被用来宣传,这不仅是官方的正式认可,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自身实力的证明?


在解决上诉疑问之前,先说一个经济学效应——晕轮效应。这个词就来源于我们习以为常的月亮。


“驰名商标”也有晕轮效应,因此被禁用于宣传?


真实的月球本身并不好看,但是天上的月亮看上一眼就能让人觉得很美。事实上,这是因为月亮周身有一圈“月晕”,正是这圈晕轮把月亮一些瑕疵掩盖了。


众所周知的商标,如月晕,会引起人们对产品的误解。设立“驰名商标”的初衷是加强商标的法律保护,并给予政府一定的支持。


当“驰名商标”被用于广告宣传时,消费者看到这些话很容易被过去所吸引,对产品质量的分析也不太理性。


“中国驰名商标”的含义仅仅是指中国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与产品质量没有直接关系。


因为根据实际情况,即使是获得“驰名商标”的制造商也有“质量翻车”的情况。欲了解更多商标资讯,欢迎访问名品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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