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流氓”都是如何“玷污”知识产权保护的?

发布日期:2019-09-21 12:13:53     标签: 新商标法

最近,B站的知名up主敬汉卿因其名字被一家公司恶意注册而被“起诉”。虽然许多平台都表示,它们将为更好地保护视频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但风浪造成的流量下滑和粉丝损失注定是无法挽回的。


所谓“恶意抢注商标”,顾名思义,即是一些公司以极低的成本抢先热门商标,再通过收取转让费、授权费来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勒索。鉴于中国的商标注册以“在先申请”为一般原则,一旦商标被抢注,企业或个人想要再拿回来,不得不踏上漫长的诉讼之路。近年来,随着图文、视频等自媒体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商标流氓”便盯上了网红经济这块肥肉。很多网红缺乏相关知识产权意识,一些公司便利用信息不对称下手抢注,令原使用者措手不及,给网络红人的姓名权、名誉权以及经济利益带来极大损害。


商标“流氓”都是如何“玷污”知识产权保护的?


从本质上看,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一种对知识产权的滥用。《2018阿里巴巴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各种滥用知识产权进行的恶意投诉,占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投诉总量的24%,这其中阿里已经识别出的恶意注册商标就有1500多个。本来,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设计是一种保护创新的利益平衡,意在通过设置一定垄断权来刺激创新主体、激发创新动能,而一些“以保护之名渔利”的行为不仅没有创造任何价值,反而给知识产权保护抹了黑。


事实上,面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也并非无计可施。首先,网红所属的平台可以构建起完善的网红商业价值开发管理制度,确立网红名人的知识产权布局规划,将商标恶意抢注扼杀在摇篮之中;其次,立法与管理部门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商标法,包括商标评审时加强对在先权利的审查力度,对于大量恶意抢注大流量网红商标的行为予以驳回;最后,网络红人自身也要提高维权意识,善于寻求平台维权机制帮助,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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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互联网经济正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网红产业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预见,随着更多的“萌新”网红入口,一些“商标流氓”会玩一些新把戏。然而,在任何情况下,加强对恶意注册、商标囤积和不当收购行为的监管,不仅是依法保护净奖金合法权益的正当含义,也是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欲了解更多商标资讯,欢迎访问名品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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