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作为一个神话人物,也可以注册为商标吗?

发布日期:2019-09-27 14:59:34

前天,据相关人士透露,《哪吒之魔童降世》出品方光线传媒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申请了近2000个商标注册。商标内容基本上与电影《哪吒》有关。这一次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很多人表达了自己的疑虑:“哪吒”作为一个神话人物,也可以注册为商标吗?


业内也开始替光线传媒担忧,此举会不会涉嫌违反《商标法》。然而,律师给出了答案:“用神话人物注册商标是不违反商标法的,因为此前也有许多企业以神话人物名字注册商标已经核准通过。”不得不说,这个事件,的确惊艳到了世人的眼球,大家直呼光线传媒的手速真快,维权意识真好。


在《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以前,光线传媒并没有预料到这部电影会有这么高的票房。也许这也是光线传媒没有提前注册这些商标的原因。据相关部门资料显示,在《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的第十五天之后,光线传媒开始疯狂的注册和这部电影相关的一切商标。这部电影之中但凡有名称的几乎全部注册,诸如魔童哪吒、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熬丙、MOTONEZHA……累计到现在已经注册了近2000个,能否注册下来还要等待有关部门的核查。这件事情,一度登上百度热搜第一。许多记者向光线传媒询问此举动机,光线传媒尚未给出回复。


“哪吒”作为一个神话人物,也可以注册为商标吗?


虽然注册神话人物的名字,并没有违反商标法,可是商标法有规定:商标注册数量过多并且没有真实使用用途甚至存在恶意注册行为的,可能会判违法。同时,注册商标如果三年内不使用,别人是可以申请注销这个商标的。我们不清楚光线传媒对于注册这些商标后未来有什么规划,会不会使用,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举动在某种意义上也让光线传媒处在违反商标法的边缘。


不过,由于光线传媒是《哪吒之魔童降世》的版权方,这海量的商标注册也可以被判定为保护性注册,防止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如果是这样的判定结果,就不会违反商标法。只是注册商标如果三年内不使用,别人是可以申请注销这个商标的。即便没有违反商标法,光线传媒保护知识产权之路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结合前段时间小编写过的电商平台侵权贩卖哪吒周边的事件来看,《哪吒之魔童降世》的知名度的确已经为很多不法分子所觊觎,确有商标防御性注册的必要。


网友对此事的态度,也是众说纷纭。有的网友认为光线传媒试图占据这两千个商标的使用权,未免有些过于霸道,占据这么多商标却不使用,实在是有失公允。而另一部分网友觉得,光线传媒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超前,懂得抢在不法分子之前下手,把恶意注册扼杀在摇篮里,这种行为值得提倡,是版权作者应该做的。


《哪吒》第一部获得了这么好的反响,不排除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的可能性,注册这些商标可以被认为是在长足考虑。但与此同时,近两千个商标的注册数量有点过于庞大,加大了商标局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有防御过度之嫌。网友们都希望,光线传媒能在维护自身商标权的同时,不损害其他人的商标权,一些比较无关紧要的商标就放出来吧。


截至9月2日,《哪吒之魔童降世》票房已突破47亿,超过《流浪地球》46亿,成为中国票房第二高的电影。从内扎魔子的到来我们可以看出,《哪吒之魔童降世》的崛起正在进行之中。我们应该对这个优秀的国漫表示支持。如果您有与商标权保护有关的问题,或者想注册商标,您可以到名品商标网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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