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政府成立商标小组来管理“新飞”品牌,这合乎规范吗?

发布日期:2019-11-01 14:54:11


  权力之手不能继续随意伸展我们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能越权让市场属于市场,让行政属于行政。控制权力的“任性”,建立新型的“亲”、“清”政商关系,任重道远。


某地政府成立商标小组来管理“新飞”品牌,这合乎规范吗?

  

  作为市场要素,商标使用授权应遵循市场配置原则,但河南新乡通过设立专门的“新飞”商标管理领导小组,控制“新飞”小家电的商标授权。这种做法不仅未能达到政府的预期目标,还引发了争议(见2019年第20次半月谈)

  

  “新飞”牌是当地的招牌政府成立了一个商标小组来管理“新飞”品牌。它以“新飞”品牌为招商引资资源,以“新飞”品牌为筹码,要求使用该商标的企业迁往政府指定的当地工业园区,以促进当地工业发展和经济发展。

  

  挟商标以“自重”? 有只手伸得太长了

  

  为了繁荣本地经济的初衷无可厚非,但当地政府部门挟“新飞”商标以“自重”,这一做法却犯了“几重错”。首先在合法性上站不住脚。新飞公司虽属国有,但有自主经营权,当地政府部门将“新飞”商标捆绑上地方发展的战车,是严重越位,是在不当干预商标使用。

  

  这一越位做法不仅难以取得良好效果,还会适得其反。当地政府部门权力之手乱伸,却不顾当地物流和配套设施跟不上的客观条件。对于拒迁的企业则取消授权,进行简单的“拉郎配”,违背了市场规律。强扭的瓜不甜,就算企业入驻政府指定的产业园,最终也可能因为硬件设施不完善、营商环境差等原因选择离开。而且商标归属、使用授权频繁变动是对“新飞”品牌形象的透支。

  

  也可能损害被授权企业的合法权益,损害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权力之手不能继续随意伸展我们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能越权地方政府部门应该做的是给企业更多的好处,比如减税,让地方物流和配套设施跟上时代的发展,通过精简管理和下放权力来优化地方的营商环境。

  

  让市场属于市场,让行政属于行政。一些地方政府将商标使用权视为一种新的招商引资资源,与建设行政简政放权的服务型政府的目的背道而驰它扰乱了市场,破坏了合法的商业环境。从这个角度看,要控制权力的“任性”,建立新型的“亲”、“清”政商关系,任重道远。欲了解更多商标资讯,欢迎访问名品商标转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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