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集团请求无效“椰村”商标,怎能放纵山寨横行?

发布日期:2020-01-17 11:03:20     标签: 饮料商标   椰汁商标


  辣眼睛的包装是椰树牌椰汁近年来的营销热点。据说椰子牌的包装是靠Word设计的,所以才那么的“土”,从配色、版式、几何,到文案、字体、字号,都影响着正常人的审美底线,并常年保持不变,但仍有大量的“忠实粉”。欲了解更多商标资讯,欢迎访问名品商标转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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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样的包装,小编深表怀疑,可能是因为自己穷,所以她用word来设计包装。毕竟当时海口罐头厂就差两万元就要宣告破产了。所以这种设计风格可以理解,但它已经成为一种特征。随后,这一包装又迎来了大量的模仿者,以及大量的“商标故事”。

  

  2016年6月16日,叶某某向商标局申请第20320296号第32类“椰村”商标,于2017年5月6日初审公告。

  

  在初审公告期,被提起过异议,但是仍旧成功在2018年10月21日被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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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这么一枚与“椰树”近似的商标,椰树集团可忍不了,遂于2018年12月27日对该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原商评委经审理认为,“椰村”商标与椰树集团所持有的第857282号“椰树及图”商标、第1321815号“椰树及图”商标、第3667971号“椰树”商标、第1065052号“椰树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四)的显著识别文字“椰树”文字结构相似,整体视觉效果相近,已分别构成近似商标。

  

  “椰村”商标核定使用的啤酒、果汁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核定使用的啤酒、不含酒精饮料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

  

  “椰村”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若共存于市场,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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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原商评委判定,“椰村”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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