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你吃的“双黄蛋”雪糕是什么商标品牌的吗?

发布日期:2020-03-12 14:51:16     标签: 商标侵权

还记得在去年炎炎夏日的时候,有一款双黄蛋雪糕中间两颗蛋黄咸咸甜甜的蛋黄味,有着其他雪糕没有的双倍独特味道,成为网红,收到了不少人的喜爱。不过去年6月突如起来的“抽检不合格”,使它经历了食品安全风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不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双黄蛋”雪糕相关案件,奥雪公司作为原告获得了此案的胜诉,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案件的详情吧!


还记得你吃的“双黄蛋”雪糕是什么商标品牌的吗?


你知道你吃的网红雪糕是什么品牌的吗?是奥雪牌,据悉,奥雪公司在2018年11月30日完成双黄蛋的设计,并于当年的12月9日举办了发布会。然而人红是非多。

仙桃市沙湖楚丰食品厂生产了一款叫做佰斯(BAISI)牌的“沙湖双黄蛋”的雪糕,并且在线上和线下都在大力的销售,该雪糕与奥雪公司的“双黄蛋”雪糕不仅在名称上,甚至于包装、装潢上都极其相似。

在去年5月,奥雪公司将楚丰食品厂及其投资人彭子强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称该厂在商品上使用了与其相同的名称、相似的包装、装潢,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请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针对此案,法院于2019年5月20日受理,于2019年9月17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于近日审结宣判。在案情期间,奥雪公司请法院裁定楚丰食品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嫌擅自使用与奥雪公司涉案“双黄蛋”雪糕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商品。2019年7月26日南京中院根据奥雪公司提供的初步证据,向楚丰食品厂发出了诉前禁令。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奥雪公司原告的“双黄蛋”商品名称不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但在商品在包装、装潢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因此,被告楚丰食品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而彭子强作为楚丰食品厂唯一股东和投资人,应当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作出以下赔偿

一、楚丰食品厂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被告楚丰食品厂与彭子强连带赔偿奥雪公司60万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并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共计27800元。

由以上案件,我们可以了解到品牌商标就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极其重要。当有相似产品出现,混淆消费者的购买时,我们是可以采取相关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多商标知识可关注名品商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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