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撤销的常见情况

发布日期:2019-10-22 06:53:36     标签: 什么是商标撤三

         第一种情况就是连续三年没有使用被撤销,《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伴随着企业商标意识的提升,我国的商标注册量近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态势增长,注册商标资源因而显得愈加稀缺。企业在成功注册商标之后,如果整整三年之内并未使用该商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从而释放该商标价值。


        第二种情况是商标到期后未续展撤销,《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自核准注册之日计算,商标申请人将拥有该注册商标十年的商标专用权。十年期满之后,该商标持有者如未及时办理续展手续,该注册商标将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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