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擅自使用他人商标被批准逮捕 涉案价值达11万

发布日期:2019-10-22 08:09:49

  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在十堰市郧阳区某乡镇做鞭炮生意期间,发现郧西县生产的鞭炮比湖南浏阳生产的鞭炮价格高,便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在湖南浏阳市某乡镇某商铺购买假冒的“永”牌商标后,找到某个体鞭炮厂老板,要求该老板为其生产了大量鞭炮并贴上假冒郧西“永”牌商标。


  该男子因看见当地生产的鞭炮价格高,便假冒该鞭炮注册商标生产冒牌鞭炮倒卖,获取暴利。名品商标转让网在此提示,傍名牌、擦边球在商标注册是一种混淆公众的不良行为,也侵犯到了原有品牌的权益。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消费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国家对于商标侵权的打击力度将会越来越大,因此小编建议企业都走品牌正轨。


男子擅自使用他人商标被批准逮捕 涉案价值达11万


  2017年3月27日晚上,程某某安排他人从该鞭炮厂运回一车假冒郧西“永”牌商标的鞭炮,在郧阳区某乡镇农户家门卸货的过程中,被当地民警当场查货。经物价部门鉴定,涉案的假冒郧西“永”牌商标的鞭炮价值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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