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福”还是“福见”,商标纠纷何时了?

发布日期:2019-10-22 08:34:06     标签: 好听的商标名字


    见福便利店是巷口文化、大众消费综合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快捷便利生活方式的服务运营商。见福便利店的视觉形象,由“见福便利店”、“FOOK”、“微笑福哥”组成。 “见福便利店”的福字,“口”和“田”都进行了圆润化处理,对 “FOOK”则进行了演化,不仅在两个O的里面加了双微笑的眼睛,还在上方加了个小屋顶; “微笑福哥”通过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睛跟人们相视交流,通过微笑的嘴巴传递幸福。近日因商标争议,“福见”商标持有人起诉“见福便利店”。“福见”商标与“见福便利店”商标确权纠纷维权案,究竟何时了?


“见福”还是“福见”,商标纠纷何时了?


  福州尚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郑炳春表示,他们早在2005年就在第35类上注册了“福见”商标,且该商标一直使用至今。据了解,2012年12月,厦门见福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以“‘福见’商标3年不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随后商标局予以维持注册驳回对方的申请。此后,2012年12月申请了“见福”和“见福便利店”商标,其中“见福”商标因与“福见”商标近似而被商标局驳回,而“见福便利店”商标却获得初步审定公告,经过异议及宣告无效程序还是裁定予以注册。


  商标专人人士介绍说,所谓“第35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在于对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对工商企业的业务活动或者商业职能的管理进行帮助。35类涉及范围主要有: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任何商标在市场上流通都必须注册35类商标,第35类商标是企业商标必备类别。


  2017年10月9日,尚干餐饮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3月18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7)京行初7606号行政判决,认为:诉争商标“见福便利店”中“便利店”3字显著性较弱,其显著识别部分为“见福”,与引证商标“福见”在文字构成、读音等方面基本相同,仅仅存在文字顺序的差异,故两者已构成近似商标。厦门见福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8年9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行终4342号行政判决,认为:1、争议商标由中文“见福便利店”组成,且其中的“福”字经过异议化处理,且“便利店”属于常见词汇,相关公众不会将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相混淆;2、引证商标“福见”与我国省级行政区‘福建’读音相同,显著性不强;3、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相关服务上已建立各自的市场声誉,相关公众能够对两商标以加以区分,不会对使用两商标的服务来源产生混淆;4、综合本案各种因素,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相同或近似商标。


  对此,郑炳春认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存在明显错误,有意回避了“‘便利店’是此类商业服务的通用名称,是不具有显著性”这一事实,一般公众极易将“见福便利店”理解为“‘见福’牌便利店”,拟准备就此案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日前,福建省商标协会就此案专门举行了讨论会,福州众韬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福州华夏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州八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福州鼎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商标代理机构的商标专家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协会方面表示,将集思广益,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同时支持郑炳春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有这样的一句话,“商标是品牌最直接的体现,品牌发展中,它是无声的推销员。”足可见商标的价值,对于企业来说,商标注册刻不容缓。那么,您的商标准备好了吗?如果您还没准备好,就来找名品商标转让网吧,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关于商标上的问题,欢迎您登陆www.mp.cc咨询了解哦。


商标交易,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免费找商标!

免费咨询服务

18868306888

商标交易,
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

免费
咨询

服务热线:

18868306888

服务
热线
免费
咨询
我的
收藏

免费获取报价

找商标?不了解商标交易?免费咨询品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