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预防商标侵权

发布日期:2019-10-22 07:52:14

案例:2013年2月, 宝应境内一企业主发现另一家公司生产销售该企业注册的商标藕片产品,即举报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核查,发现是该企业内部一名管理人员王某为获取非法利润,擅自购进印制有本企业厂名、注册商标的包装物,并利用公司空白信笺纸偷盖公司报关公章、补写委托书等,为这家公司生产销售藕片产品。案发时止,工商部门查获这家公司已加工藕片2400箱,王某已帮助销售藕片700箱,待销1700箱,合计金额7万余元。此案经工商部门查后认定:王某与公司均构成盗用企业商标侵权过失行为。工商机关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分别对王某和H公司罚款10万元和8万元,并因王某违法金额符合追诉标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思考:一是工商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商标使用的市场监管,要教育和引导企业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本案是一起由企业内部员工利用合同对商标进行侵权的典型案件,反映了企业主对商标管理的漏洞。企业合同书、公章和商标构成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反映了企业的软实力,为此要强化其管护责能。此案看似偶然,实则必然。以上问题在其他企业的商标管理中也不同程度存在,需要基层分局对照《江苏省企业商标管理规范(试行)》,深入企业帮扶指导。工商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商标使用的市场监测,做到及时发现侵权线索给予打击,帮助企业维权办实事。二是企业要加强规范管理。本案所涉及企业据了解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公司印章未妥善保管,无用印制度,造成空白信笺被偷盖公章外流,给侵权认定增加了难度。而注册商标授权许可使用合同是认定是否侵权的关键证据,如果执法人员没有抓住企业合同审查资料不全、代工数量超出协议的事实,很难确保本案成功查处;二是商标保护意识不强。企业有注册商标,但是无商标管理人员,分工职责不明;企业内部员工王某是该企业的一名管理人员,但缺少商标法制观念,教育培训不够;企业产品市场畅销,但尚未申报市知名商标,创牌意识不强;三是商标标识管理混乱。本案侵权公司使用的藕片塑料包装袋均为本县境内同一企业印制,反映了企业对其商标标识的印制厂家监督不力,企业设有建立规范的商标标识出入库台账与资料,商标标识管理存在严重管理工作漏洞。三是工商部门要坚持惩防并举。工商部门应结合执法实践加强行政指导,对服务型监管维权进行有益探索。本案结案后,工商分局一方面要积极帮助被侵权企业申请注册防御商标,辅导申报扬州市知名商标,不断强化商标保护力度;另一方面要对实施侵权的公司进行教育规范,动员其申报注册自有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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