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横刀夺爱”,该如何是好?

发布日期:2019-09-23 04:49:59     标签: 品牌转让协议




自己已经在经营使用的商标,必定是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与人力进行推广扩大的,提高了知名度与商标价值之后遭到他人恶意抢注,这该怎么办?只能注册个商标从头再来?还是花一大笔钱买回来?


应该有朋友听说过“先用权抗辩”一词,它是在专利领域中提出的,也就是说如果您自己本来已经投入生产的某项专利,被其他人申请专利了,并且和您自己的制造生产在产品、方法是完全相同的,即使他人申请专利成功,您也是有权利在原有的范围内制造和使用该项专利的,并且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


商标被“横刀夺爱”,该如何是好?

商标被“横刀夺爱”,该如何是好?


那么当商标被抢注的时候,是否可以利用在先使用抗辩举证呢?


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在日期上,被抢注商标的商家需要证明商标的使用时间点早于该商标申请日,注意必须是申请日,而不能是商标公告日或授权日。


其次,被抢注商标的商家必须证明自己是已经在先前连续地、持续地使用该商标进行经营销售,如果时间上有间隔,就不符合先行使用的要求。


如果是一年前使用过一段时间,时隔一年才再次投入使用,只要一年后再次使用的时间仍在商标申请日之前,就符合要求。


再次,关于商标知名度的问题。


在商标持续使用的过程中会积累一定的销售量,由于广告宣传等原因,能够在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在这句话中有几个关键词是很重要的,必须出示相应的真实数据以作证据:持续使用时间、销售额、产品产量、广告宣传、市场占有率等。


所以商家在面对商标被抢注的情况下不要茫然失措,也不要急于与对方谈购买商标的价钱,可以通过上文的方法先进行商标专用权的争取。这同时也警告了各商家“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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