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同款”涉嫌违法行为,购买请当心

发布日期:2019-09-26 17:43:29     标签: 服装品牌转让   商标设计制作   商标侵权案

每个人都有追求美的心,无论你是否追随明星,当你看到明星的服装搭配时,你都会因为被明星的外貌蒙蔽了判断力,觉得同款衣服穿在自己身上也好看。现如今有很多电商厂家会推出“明星同款”,而这类“同款”实际上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而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正促成了这一违法行为。


“明星同款”涉嫌违法行为,购买请当心

“明星同款”涉嫌违法行为,购买请当心


未经明星授权,商家擅自使用照片、录像宣传商品的,涉嫌侵犯星星肖像权,即使不使用照片、录像,也涉嫌侵犯明星姓名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他们同意,他们不得以牟利为目的使用自己的肖像。


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有按照规定姓名的权利、决定权、使用权和变更姓名的权利,禁止他人干涉、挪用和假冒。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第139条的规定,为牟利,未经公民同意,将其肖像用于广告、商标、橱窗装饰等活动,应当视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肖像权。


如果“明星同品牌”属于某一品牌的服装,商家未经品牌许可仿制出售,则涉嫌侵犯原品牌的商标专有权和设计专利权。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属于商标侵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原法已根据该情形适当删去):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的。


依照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申请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对于消费者来说,小变认为追求时尚是正当的,但我们需要保持理性的心态,以自己的经济能力来消费。买你需要的,而不是一时冲动买你想要的。


同一风格的明星款式很受欢迎,但并不适合每个人。支持原创设计是让自己美丽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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