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作为大众喜爱的休闲食品,其市场潜力巨大。而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拥有一个独特且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对于零食企业而言至关重要。那么,如何为零食类产品注册商标呢?本文将为您一一解答。
发布时间:2024-04-13 14:02:33
发布日期:2019-09-25 20:01:58
夏天到了,炎热的天气就想来一杯冰水解渴降温。那么我们所食用的冰激凌、冰块中含有的东西是在商标分类中属于哪一类的呢?
那么就和浙江名品一起来看一下吧。
在商标分类中,食用冰、冰制品属于第30类,茶糖糕点蜂蜜,其中包括:
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饮用冰。
其中食用冰、冰制品属于30类中的3013小类,其中还包括:
冰淇淋混合粉3013,沙冰3013,食用水果冰3013,水果冰3013 冰淇淋300046,冰淇淋凝结剂300074,天然或人造冰300075, 小吃用冰300076,果汁刨冰300125, 食用冰300136,冰淇淋粉300137, 冻酸奶(冰冻甜点)300181,(加入饮料用的)冰块300254
冰棍C300100, 冰糕C300101, 冰砖C300102
综上的,食用冰、冰制品属于第30类的3013小类,以下是在浙江名品中挂售的部分关于食用冰、冰制品的商标:
以上就是浙江名品为您解答的关于“在商标分类中,食用冰、冰制品属于哪一类?”的全部内容。
下一篇:没有了
商标交易,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免费找商标!
免费咨询服务
18868306888
商标交易,
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
免费获取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