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拉利昂注册商标相关法律概况

发布日期:2020-11-19 15:04:53     标签: 国际商标注册

塞拉利昂保护商标的法律有1913年第17号法令,1923年第9号法令,1929年第26号法令以及1940年的第10号法令。该地商标权的产生基于使用在先原则,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商品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

 

在塞拉利昂,商标注册商标分为50个类别,分类方法和英国以前的分类方法大致相同。商标注册采用一个申请一个类别的原则。塞拉利昂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非洲区域工业产权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也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成员国。

 

一般商标是指用于或准备用于有关商品的标记,用来表示该商品和制造、挑选、证明、经营或销售该商品的所有人之间的关系。标志包括图形、标题、标签、票签、姓名、签字、文字、字母、数字或上述任何形式的组合。

 

塞拉利昂注册商标相关法律概况


在A部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包含或至少由下列一个基本要素组成:

 

①以特殊或特定方式表示的公司、个人或企业的名称;

 

②注册申请人或其业务前任的签字;

 

③任意组合的文字;

 

④未直接表示商品特性或质量的文字,并且不属通用地名、常用姓氏;

 

⑤任何其他显著性标志。不属于上述1-4项的姓名、签字或文字,除非有法院的命令,不被视为有显著性。

 

上面所说的“显著性”是指能够用来区分商标所有人的商品和其他人的商品的特性。任何在英国被视为有显著性并获得注册的商标在塞拉利昂被视为有显著性。此外,在塞拉利昂使用超过2年的商标可以在B部申请。在A部注册的商标,可以在B部就其全部或部分申请注册。

 

不能作为商标要素的有:任何诽谤性设计以及任何因使用容易引起欺骗而得不到法律保护或因使用将违反法律和道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或商标的任何组成部分申请注册。在第25类棉制品上使用的商标,除非已在英国注册,否则不得申请注册;

 

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与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容易造成欺骗,除非有法院命令,否则不予注册。每个人都对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主张所有权并申请注册的,注册官将拒绝注册,直至他们的权利通过法院或协议得到解决;

 

如果属于共同使用人或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有条件地允许多个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

 

塞拉利昂商标注册的注册人可以是:商标的最先使用人有权申请注册;任何对商标主张所有权的人都可以申请注册;任何在英国注册的商标所有人在注册有效期内都可以在塞拉利昂申请注册该商标。申请注册时,需要提供由英国商标注册部门出具的经过公证的商标注册证明和商标图样。

 

注册官将对申请注册商标本身的可注册性进行审查对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进行查询。在A部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被拒绝注册,注册官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可以将其视为在B部的注册申请,作相应处理。

 

商标注册申请被接受后,将在政府公报上予以公告。在英国已注册的商标在塞拉利昂注册的,注册人有权对该商标在塞拉利昂注册之后发生的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措施,对注册之前的侵权行为,则无此权利。注册之前在塞拉利昂对该商标的使用,不会导致其注册无效。

商标交易,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免费找商标!

免费咨询服务

18868306888

商标交易,
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

免费
咨询

服务热线:

18868306888

服务
热线
免费
咨询
我的
收藏

免费获取报价

找商标?不了解商标交易?免费咨询品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