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板商标首次注册有哪些原则需要遵守

发布日期:2021-01-03 16:36:29     标签: 浙江商标转让   地板商标

地板是房屋地面或楼面的表面层,由木料或其他材料做成。地板的材质其实包含很多的类别,主要是进行家用,商业用,防静电地板,户外地板,舞台舞蹈专用地板,运动馆场内专用地板,田径专用地板等。地板的存在就是为了方便人们更好的行走,关于其商标所在的类别,我们可以这样查询。

 

通过名品商标百科中的查询我们可以知道,地板商标所在的类别是第6类 - 0603-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不包括建筑小五金) - 金属地板砖060040,金属地板060210,金属砖地板060322以及第19类 - 1901-半成品木材 - 拼花地板条190106,木地板条190248,木地板C190035;1906-建筑砖瓦 - 非金属地板砖190214,非金属砖地板190249;1909-非金属建筑材料及构件(不包括水泥预制构件)。

 

浙江地板商标首次注册有哪些原则需要遵守


地板商标涉及的分类比较广泛,而作为首次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来说,有很多的原则以及事项需要遵守并运用到现实的生活中来。

 

首先我们可以说说一件浙江商标的申请注册注意点,一项申请只能注册一件商标,在一份申请中不能申请多件商标,如果在一份申请中申请了几个商标,那么商标申请就会被驳回。

 

其二就在于,申请的一件商标只限于一个类别,也就是说申请人一份申请只能在一个类别上注册商标,如果需要注册多个类别的商标,就应该按照类别分别递交申请。比如:该商标用于两种以上的是商品,如果这些商品按照商品分类表均属于同一类别,那么就可以作为一件商标递交申请书,如果是分为两个类别,那么就要提交两份申请书,一份申请代表一个类别。

 

根据商标法规定,如果注册商标需要使用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那么也应该另行申请。因为注册商标的商品使用范围是以核准注册的商品范围为准,如果超范围使用,就不属于注册商标的使用,还有可能会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修改注册商标样式应当重新申请。申请人可能在商标注册成功后又觉得商标使用起来不合适,想修改一下样式,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如果擅自修改并使用,则不属于注册商标使用,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关于商标注册,以上的原则能够帮助企业顺利申请商标,不能说百分百通过但是至少在过程中会有一定的胜算,所以商标注册的时候联想到这些原则还是比较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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