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中买卖双方一定要注意这些地方!

发布日期:2021-02-25 14:00:10     标签: 商标买卖

商标转让,通俗的来讲,就是把他人成功注册好的商标通过转让过户的这种方式,成为自己的商标,其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有关于签订合同,为了让企业更加成功的进行商标转让,立春网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在商标转让过程中需要签订的合同,买卖双方一定要注意这些地方!


商标转让中买卖双方一定要注意这些地方!


一、首先,转让方,也就是买家需要注意

1、 明确商标的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与外国人或是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2、商标转让费用应该尽量约定为分期的支付,比如合同签订的时候支付那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就是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的支付。应该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以后来支付。

二、其次,受让方,也就是买家需要注意

1、 应该在合同里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力,并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应是作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就是,受让方不能仅凭转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还要必须调查转让方能否为商标注册人。另外就是,该了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能否和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与地址一致,若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了话,商标局就会驳回转让的申请。

2、为了防止出现同一类商品或是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是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与消费者的误认。应该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的同时,应该连同其在同一种或是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3、根据现行的法规,发生在后的商标转让是不能够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会对转让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就是,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该明确的约定清楚。

4、转让方要保证在转让期间,不在这个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以内经营带有相同或是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和该商品的产品、销售相竞争的活动。

三、最后,转让方和受让方都需要注意

1、根据中国《商标法》第39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自合同签订后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让方并未取得商标专用权,这段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明确约定。

2、应明确办理转让注册商标手续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综上所述,就是今天立春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商标转让需要签订的合同,买卖双方一定要注意这些地方!通过以上内容,相比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都对商标转让有了一定的充分认识与了解,关于转让的手续,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这样才能避开法律的风险,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

商标交易,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免费找商标!

免费咨询服务

18868306888

商标交易,
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

免费
咨询

服务热线:

18868306888

服务
热线
免费
咨询
我的
收藏

免费获取报价

找商标?不了解商标交易?免费咨询品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