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发布日期:2022-07-25 14:42:31     标签: 商标转让

商标交易是企业获得商标的直接途径。这也是许多企业在未经批准注册后寻求的一种补救方法,其优势相对较多。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也会伴随着一些限制性因素。这些情况让企业不能执行事项。那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呢?


1、联合商标不得单独转让。联合商标是指商标持有人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一系列商标,在转让商标时需要共同转让。因此,联合商标的转让需要转让所有联合商标。这应在每个商标转让中得到确认,受让人和转让人需要明确说明。


2、属于集体商标的商标不能单独转让,必须经商标使用权所有人同意并且需要全部转让。如果不是这样,就会造成侵权的可能性。此外,集体商标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不能单独转让。


3、地理标志商标的转让基本上是不可能的。由于地理商标通常是某一地区的商标,如增城荔枝,转让给四川等地方是不合理的,因为这是一个特定的商标,如果在其他地方使用,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4、商标转让前有授权许可的,需要通知相关被许可人了解情况。同时,企业还应当通知商标受让人,三方需协商一致。如果三方都同意这种做法,商标就可以转让。因为转让后,假设授权许可证没有过期,被许可人仍然可以正常使用该商标的。


除此之外,商标转让在商标法中也是有规定,根据《商标法》四十二条规定:“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虽然商标交易有很多限制,但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转让人和受让人都可以在约束条件下受到保护。这是商标法制定的更为恰当的规定,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将有一个稳定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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