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基本知识

发布日期:2019-09-21 11:49:51

        浙江名品商标今天要来讲一下最基本的知识详细版


一、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被称为注册在先原则,是在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类别或者是在相似的类别上,申请在先的商标,申请人是可以获得商标专用权的,而在后面的商标注册申请就会被驳回的。但是在同一天申请,初步审核通过在线的商标,然后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二、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是指在商标申请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是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在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但没有经过注册的商标,虽然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是不享有什么专用权的,也没有权利禁止他们人在同种或者是类似商标上使用的,除开驰名商标。


三、使用在线原则
         在使用申请在先原则无法判定的情况下是可以采用使用在线原则,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此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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