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印刷厂因擅自为他人印刷注册商标标志或将承担刑责

发布日期:2019-09-09 17:03:59

 在许多商标侵权案中,我们常能看到有一些印刷企业为了获取利益,便随意答应要求承印商标的客户一律承揽,但其实,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即使商标印刷单位有经营许可证,但对于客户无提供商标注册人(商标准用证)相关证明材料或委托印制商标的委托书的情况下,擅自为他人印制注册商标标志的,印制单位可能涉嫌商标侵权,若为一些制假者提供便利,甚至还要承担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


  漳州市某印刷有限公司就因随意答应承印商标的客户印刷商标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2013年8月,平和县林某找上门,自称是平和县一家果蔬专业合作社业务员,要求印制10万枚“平和琯溪蜜柚”和“平和红柚”商标的标识。业务员庄某接洽了该业务,但林某没有提供相关商标准用证等证明文件给印刷企业,只提供“平和红肉蜜柚”“平和红柚”商标图形,“GI”认证标志还是其从百度上搜索的。


  2013年8月26日,芗城区工商局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印刷公司印制的“平和红柚”等商标的标识,无法提供相关合法手续及商标出入库制度、台账等材料,遂依法查封这一批商标标识。


这个印刷厂因擅自为他人印刷注册商标标志或将承担刑责


  经核对商标注册证等材料,证实福建平和县琯溪蜜柚发展中心系“平和红柚”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印刷企业的行为构成侵权。案发时,虽然只印制出“平和琯溪蜜柚”商标和“平和红柚”商标的标识52500枚,印刷企业也还未收到印制费用,涉案金额也不是很大,但印刷企业未经商标所有权许可授权,私自接受他人的委托印刷商标标识,企业和法人都构成犯罪。


  2015年4月26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印刷公司构成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罚金3800元。法人王某犯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800元。


  在法律中,印刷厂若在印刷者未提供商标注册证,或者授权书的时候随意答应他人印刷商标则涉嫌侵权,在这种情况下,印刷厂有权拒绝印刷。在法律中,也有对此种情况做过详细说明:


这个印刷厂因擅自为他人印刷注册商标标志或将承担刑责


  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应当出示《商标注册证》或者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另行提供一份复印件;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对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商标图样进行核查;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应当登记台账。废次标识应当集中进行销毁,不得流入社会;擅自设立商标印刷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商标印刷经营活动的,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商标印制单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看来,国家对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将会越来越大,处罚方法也将越来越规范。名品建议商标问题还是应当咨询相关专业人员,不可闭门造车。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商标的疑问或疑虑、买卖商标、商标转让等都可以选择浙江名品商标转让网,商标局备案正规商标代理机构,17年专业沉淀,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您可以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188-6830-6888,也可以登陆浙江名品商标转让www.mp.cc挑选您所心仪的商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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