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抄袭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发布日期:2019-09-08 09:50:39     标签: 好听的商标名字

   去年的一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由于题材、老戏骨等在网上引发全民热议,受到无数观众们的好评,火遍大街小巷。但人红是非多,编剧周梅森因此剧被作家李霞指控抄袭。昨日,因版权一事纠纷了近一年的《人民的名义》终于尘埃落定,为编剧周梅森还了清白。12月11日,名品商标转让网的小编了解到,“作家李霞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已一审宣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驳回原告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


《人民的名义》抄袭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此前,李霞称作家周梅森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抄袭自己的小说《生死捍卫》,并向周梅森索赔80万元,向出版社索赔20万元。但法院判决书显示,两部小说在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同或相似,《人民的名义》不构成对《生死捍卫》的抄袭,李霞关于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团侵犯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并且,李霞索还需自行承担诉讼费、受理费等14700元。


  这不是编剧周梅森第一次因此剧被卷入抄袭风波。早在去年11月,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就起诉《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八被告,认为侵犯其原创作品长篇小说《暗箱》著作权,要求停止《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型、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并索赔1800万。该案件目前已被上海浦东法院正式受理。


  关于抄袭被起诉这一事,周梅森也明确给出回应。" 这部作品纯属我个人创作,我阅读的范围、时间和精力都非常有限,我不知道《暗箱》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随后,周梅森发现《暗箱》在故事情节、人物设置、主要情节等多个方面大量抄袭、剽窃其早期作品《绝对权力》和《中国制造》!于是,周梅森另案起诉刘三田抄袭自己的作品,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据悉,该案已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立案。


  此前,周梅森就曾发声明表示:“我一辈子最恨的就是抄袭、模仿” 同时,也公开表明:“我的一切作品,只要是抄袭的,查实一部,我个人奖励十万元。”以十万“悬赏”自证清白的方式回应抄袭指控。


  现阶段,大量版权纠纷都处于法规的模糊地带,导致版权诉讼并未得到合理的处理。事实上,不仅是对个人而言,对国家、行业的发展而言,版权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只有人们明确认识到保护版权的重要性,才能在著作权受到侵害时要及时的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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