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商标转让选择哪一类别最为合适?

发布日期:2020-12-27 16:28:38     标签: 火柴商标   第34类商标

烟草原产于南美洲,在中国南北各省区广为栽培。其的用途是可用作烟草工业的原料;全株也可作农药杀虫剂;亦可药用,作麻醉、发汗、镇静和催吐剂等。所以关于这类烟草在选择商标的时候选择哪一类会比较合适呢?

 

在名品商标分类百科查询中我们可以得知,这45类商标分类中,火柴商标属于第34类。其中包括烟草;烟具;火柴。

 

名品5.jpg


3401-烟草及其制品

烟草340003, 嚼烟340012, 雪茄烟340013, 非医用含烟草代用品的香烟340019, 香烟340020, 小雪茄烟340025, 烟用药草*340028, 鼻烟340033,电子香烟340039,电子香烟烟液340040


3402-烟具

 

3405-烟纸,过滤嘴

 

上面也有说过烟草并不只是为了制作原料,也可以在有用的地方发挥作用,假设想要这一类商标的,可以在名品网站进行选择以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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