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提振民族品牌的力量(组图)

发布日期:2019-10-22 07:58:51     标签: 商标矢量图

 


11月8日至10日,第六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在苏州举办。盛会的10场精彩高峰论坛,聚焦了国内外目光。围绕‘推进商标法实施,提高民族品牌竞争力’和‘互联网时代中国品牌保护与发展’等主题,全球数百位商标品牌领域的专家学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负责人及品牌企业代表论剑姑苏、智慧碰撞,为探讨商标战略实施,提升中国民族品牌全球影响力献计献策,谋篇布局。这里,是论坛部分演讲嘉宾的观点摘要,荟萃以飨读者。


新《商标法》,助力中国企业赢天下


工商总局副局长 刘俊臣


进入21世纪以来,商标品牌转让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现,发展品牌经济也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商标品牌不仅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一个地区乃至一个经济核心竞争力的体现。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是商标品牌的竞争,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必须高度重视发展品牌战略,利用商标品牌在市场竞争中占领优势。今年以来,我国商标申请量、注册量继续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4年前9个月,全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达157万件,同比增长13.2%。截至2014年9月底,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量接近1500万件,累计注册量达967.8万件,有效注册量815万件,连续12年位居世界。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尽快‘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品牌’,要‘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我国企业对品牌也越来越关注,培育了一些有竞争力的民族品牌。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世界经济发达相比,我国低端产品多,知名品牌少,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品牌意识不强,品牌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为此,需要大力贯彻和推进新《商标法》实施,为发展品牌经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贯彻落实新商标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有力抓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树立正确的商标意识和品牌价值理念,也为品牌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必须大力倡导商标使用和声誉维护,提高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使用意识,要倡导市场主体自觉维护自身商标品牌的声誉,要厘清对的认知,是一个法律概念,保护是一项法律制度,积极引导制度回归本意,要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尊重市场规律,加强品牌价值研究;同时要提升商标审查审理效能和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为品牌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新《商标法》明确规定了严格的商标审查审理时限,开创了世界各国商标立法的先例。还要努力构建商标海外维权机制,为中国品牌赢得国际竞争力提供支持,要继续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目前我国拥有自主品牌的外贸企业约占外贸企业总数的20%,自有品牌产品出口额约占出口总额的11%,所占比例明显偏低。我国是制造大国,但还不是制造强国,在对外贸易过程中,迫切需要培育和形成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的企业,鼓励企业利用商标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我国从‘世界工厂’向‘世界品牌’转变。加大对国内企业在海外维护商标权益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我国品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推进商标法制建设


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金克胜


自《商标法》制定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忠实执行《商标法》,恪尽职守,不辱使命,积极作为,认真履行商标司法保护职责,全面发挥商标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商标法司法保护力度,不断推进商标法制建设。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要务,依法审理各类商标案件,及时化解商标纠纷。


近五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及商标的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8万余件,审理了一系列大案、要案,也表明商标权利人维权意识增强,商标权的司法保护日显重要,社会公众对司法保护充分信赖,司法保护的公信力不断增强。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商标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不断完善审判标准和促进司法统一。2001年至今,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有关商标案件的管辖和法律适用、诉前停止侵权行为及证据保全、保护、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审理以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等方面十余件司法解释文件,还出台了一系列商标司法政策,指导全国法院商标审理工作。同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商标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人民法院通过丰富的司法实践,不断推动商标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围绕服务与服从大局原则,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和审判理论创新,以创新理论推动实践进步,不断丰富和细化商标法内容。例如,为解决因复杂历史原因导致的商标善意共存问题;司法实践中逐步创设了区分商标近似与商标构成要素近似,促进包容性增长等理论和审判标准;为解决已有较大规模使用的商标去留问题,明确了商标客观区分的判断标准;对于已有较大规模的使用,客观已经能够区分的商标,不轻率予以撤销。许多司法实践总结和理论创新均被商标法修订时吸收和采纳,完善了商标法的内涵与外延。人民法院将继续开拓进取,以强化司法保护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开放的姿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的公开和公正,不断开创商标司法实践的新未来。


互联网时代,品牌保护与发展刻不容缓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副主任 唐贤强


据统计,中国的网民数量已经达到6.5亿,中国是名副其实的互联网大国。互联网改变了我们的工作,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甚至改变了我们的思维。它突出的特点是混搭,是融合,是跨界,是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正在彻底颠覆和席卷各行各业。比如:‘互联网+金融’产生了余额宝、微信支付和百度钱包,冲击了传统的银行业务;‘互联网+通信’产生了微信,颠覆了三大运营商一统天下的局面,连一向高傲的中国移动也要对短信和彩信业务按流量计费了;‘互联网+媒体’诞生的新闻门户、视频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正在不断分解传统媒体的影响力;而‘互联网+商城’则诞生了阿里巴巴、京东这些商业巨无霸,去年11月11日淘宝的销售额相当于全国28个城市王府井百货大楼全年的销售总额。在拥抱互联网的过程中,企业不得不面对两大挑战,是触网,第二是织网。


首先是触网,与互联网融合将是企业在互联网时代谋求发展的必然选择,企业必须积极抢占互联网上的入口,关注自身在互联网上的品牌传播。尤其是在当前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势头下,网络已经成为企业宣传和维护其品牌的主要阵地。


其次是织网,互联网在给品牌发展创造无限机遇的同时,却也因其自身全球化、匿名化、无序化等特点,带给品牌极大的风险与挑战。在网络上各种打着真品牌名义,注册假域名、开设假网站、出售假产品的投机案例数不胜数,域名抢注、品牌劫持、品牌稀释、品牌滥用等风险无处不在。当前中国品牌在互联网空间的保护日显短板,互联网品牌保护的重要性与复杂性,呼唤中国企业迫切需要共织起一张品牌保护网。技术和政策壁垒高,机遇与挑战并存,这是互联网品牌保护与发展所面对的现实。在中央编办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支持下,目前,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正在建立中国的互联网品牌保护智库,借助政策、技术和资源整合三大优势,不断升级互联网品牌保护‘云’平台的服务能力,打造中国互联网品牌保护生态圈。


推进民族品牌建设 服务江苏品牌战略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王元慧


品牌建设已成为江苏经济转型升级中的迫切要求,江苏省委、省政府把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省摆在重要位置。截至目前,全省有效注册商标50万件,地理标志商标162 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600余件,行政认定507件,省商标3451 件,涌现出了一批知名企业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江苏民族品牌建设一路走来,工商部门在品牌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生力军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2011年,江苏省工商局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工商总局联合表彰授予‘中国商标金奖—商标保护奖’。


在推进民族品牌建设上,我们探索出一条卓有成效的‘江苏路径’—


企业是品牌建设的主体,注重激发企业的创牌热情至关重要。实践中,我们着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组织开展商标战略宣传环省行、品牌紫金奖和‘我喜爱的江苏商标’评选等活动,激发企业创牌热情。强化人才培育,与省人社厅合作,率先在全国依法开展了品牌管理专业人才培训;与省国资委合作,重点对国有企业开展国有民族品牌建设的公益培训和支持。注重研究指导,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省级品牌(商标)研究院。发挥示范作用,在基层一线大力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建设。


产业是品牌发展的土壤,要充分依托产业的特色和优势。实践中,我们一是聚焦产业特色,围绕省政府出台的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倍增和服务业提速‘三大计划’,加大品牌培育保护力度。二是注重区域特色,在苏南地区大力培育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品牌;在苏中地区鼓励品牌企业做大规模;在苏北地区推动企业提升品牌层次和发展速度。三是推进农业率先,广泛推广‘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全省涌现出一批农业知名品牌。四是打造公共品牌,‘丹阳眼镜’、‘盛泽织造’、‘叠石桥家纺’等品牌通过品牌培育基地建设,规模迅速扩张,影响力显著提升。


市场是品牌成长的舞台,要积极推进自主品牌参与国际竞争。实践中,我们运用商标实施‘走出去’战略,强化企业品牌国际化意识;提升企业品牌国际化建设水平,支持知名企业参加境内外综合性展会、博览会,组织开展品牌国际化运营咨询服务,有效利用国际资本,吸收国际管理经验,培育国际知名品牌;推进品牌国际交流合作,省政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美国、英国、韩国等建立了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交流合作机制,有效维护了我省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治是品牌价值的保障,要充分运用职能强化保护维权。实践中,我们一是强化品牌保护协作,构建了品牌保护部门协作和区域协作机制,组织开展重点商标保护行动;二是加大商标执法力度,今年上半年,全省工商系统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5814件,案值2.7亿元;三是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扎实抓好‘12315’平台规范化建设,今年‘12315’有效消费投诉处结率达到92.4%,投诉处理回访满意率93.5%,品牌企业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意识不断增强。


‘网’聚发展力量 助推品牌战略


中央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 宋 庆


一个企业做大、做强,必须要有自己的品牌,要坚持创自己的品牌。一个的竞争力大小也必然是建立在品牌力之上,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的经济转型和自主创新依托的是基于技术创新的品牌创新,是要树立品牌意识,争创,以品牌推动和促进产业的发展。只有靠品牌经济赚取高额利润,才能滋养我们更加文明进步,否则只能白白消耗我们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而落入中等发展陷阱之中。因此,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品牌创新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


当下,中国实施品牌战略正当其时。首先,法治环境越来越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使我们拥有越来越完善的法治体系,使各届领导和广大公民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司法和执法力度越来越大。市场经济,法治为本,实施品牌战略有了保障。其次,经商环境越来越好。


新一届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了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事项,各地政府也纷纷闻风而动。随着企业数量与活力的剧增,市场竞争将会更加激烈,企业要生存,必须要实施品牌战略,从劳动密集型向知识、技术、资本密集型经济转型,否则,会被市场淘汰。另外,互联网效应也为品牌发展和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互联网让品牌传播渠道大大拓展,颠覆了品牌传播的传统模式,更紧密了用户关系的塑造,通过云计算服务,大数据收集和分析,有的放矢,锁定用户需求和感受,构建、塑造和维护良好的用户关系,形成良好的商业信誉。互联网是全球联通的,开通某个语言网站,意昧着开通了对某个用户的影响力,开通了在某个的品牌传播力,让中国企业的品牌国际化发展搭上快车道。


实施品牌战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事业,需要法律、宣传、营销、技术、国际交往、品牌运作等一系列人才和团队的支撑,需要依靠强有力的信息系统,需要整个产业链的协同推进。一起打造和不断丰富互联网品牌发展和保护的生态圈。


商标品牌保护需要‘互联网思维’


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 汪 泽


如今,企业的竞争已经由单纯的产品生产和服务竞争,转为品牌之间的竞争。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企业建立品牌、发展品牌提供了很多新的机遇和平台,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开始将互联网作为塑造品牌的新阵地,越来越多的新兴产业也将互联网作为品牌传播的渠道。利用互联网思维武装品牌理念,在广阔的互联网空间传递中国民族品牌的价值,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实现品牌强国梦的主导战略。


然而,国内企业对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品牌保护仍然普遍不足。网络经济中,公众识别一个企业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商标。侵权人在网络环境下使用他人的商标,是为了混淆视听,让公众误以为侵权人的商品来自于商标权人,以便搭商标权人的车,获得非法利益。相对于传统领域品牌保护的逐步健全,我国企业在互联网领域暴露出来的品牌保护乏力问题应该引起企业的深思。


连享誉海内外的名酒‘五粮液’都难免商标之战。前不久,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历经艰辛在五粮液商标侵权案中获胜,如今又马不停蹄地拿起了法律武器投入到‘五粮液’互联网品牌保护战中,‘五粮液’商标的‘四面楚歌’再一次为国内企业敲响了品牌保护的警钟。


截至2013年底,我国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为1324.1万件,累计商标注册量为865.2万件,商标有效注册量为723.79万件,连续多年保持世界。我们也能够清醒地看到,在商标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商标侵权现象也愈演愈烈。尤其是在互联网新格局下,一些传统的商标侵权问题开始以新的形式在网络领域扩张和衍生,品牌的发展离不开保护,保护跟不上,发展会被扯后腿。这是,为什么我们要在这里,讨论互联网时代下品牌保护与发展的重要意义。面对信息快速更迭的网络时代,中国企业更应当积极调整品牌建设思路,变被动为主动,用互联网思维积极探索商标品牌发展与保护的新模式。


品牌是一项‘心’的工程


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 印


跻身中国企业500强的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历经了麻绳、钢丝绳、光绳(光缆)三次产品转型,一直稳居钢丝绳行业中国,亚洲第二,世界第三的位置。企业成功的路径有若干条,但注重品牌建设,靠品牌兴厂始终是法尔胜的根本。


我们对品牌的理解是,‘品’是三人之口,是众口;‘牌’是用木板做成标志。品牌的意义,是建立在大众信赖基础上并依据大众力量进行传播的一种文化。言及品牌的创建,很多人会说品牌的策划、设计及推广是重要的,我不反对这一点,但我觉得品牌的核心更是构建一项‘心’的工程。所谓心,是要倾注诚信的决心和对价值的不变恒心。一是对自己要用心,二是对别人要贴心,后才是赢得真心。做品牌是一项‘心’的工程。


很多人反对把品牌的‘首先非利己’价值观放在位管理,这观点是否正确,总结全球品牌消亡的历史会有结论。‘首先非利己’的价值观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始终如一地坚持难度非常大,企业利益大化与这种观念交织错综。企业管理是件精微细致的工作,在品牌经营上更是如此,法尔胜而言,本着养好人缴好税,为民族工业屹立世界同行的潮头勇敢担当,是法尔胜企业价值观的主旋律,是追求品牌的永恒动力。


商标的发展与保护是企业品牌建设的灵魂,法尔胜一直用心待之。1998年,法尔胜公司申请注册法尔胜商标,后陆续获得江苏省商标、中国等荣誉,2010年‘法尔胜’又成功创建为商标。我们对商标的发展保护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包括采取个性手段,商标语意赋予其特定的意义,创造独特性,产生明显的差异化,并将企业名称字号和企业商标同一;同时强化管理手段,开发与管理的部门联动作业,对外加入‘全球商标信息交换库’,建立商标侵权预警机制,取得了商标品牌经营与保护的理想效果。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让我们对建立在法律和公平基础上的商文化充满期许。品牌建设不仅反映一个企业的硬实力,也是一个企业软实力的象征,在互联网时代迎接全球化竞争的大势下,中国企业尤需在坦诚守信和勇于担当中图存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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