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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6 14:28:27
一些人在漫长的一年多等待后,终于获得了注册证。然而,他们在拿到证书后却发现,竟有人申请了与他们完全相同的商标,而且这个申请还没有被商标局驳回。这这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这要回到《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商标法规定:如果有他人在同一类别或类似类别的商品上已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局将拒绝该申请。
反过来讲,如果两个商标所注册的商品不是相似商品,商标局将会批准其注册。
如果觉得法律条文太复杂,那么举个例子就能帮助你理解。
不同类别
类似商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这两个商标所属的类别不同。例如,海天在第30类(小食品配料)拥有商标专用权,而其他公司则可以在第33类(酒类)中注册“海天”商标,因为它们属于不同的商标类别。
不同群组
虽然这两个商标都属于同一类别,但并不属于同一个组别,因此不算是类似商品。以“海天”在第三十类商标为例,海天在这一类中具体核准的产品是“米”,属于3008组。而另一家公司持有的“海天”商标核准的产品包括馅饼、烘焙馅饼、饺子、包子等,这些则位于3007组。因此,它们也可以获得注册。
因此,这就是大公司除了自身产品类别外,还要保护相关和关联类别的原因。它们尽量覆盖所有相关领域,以防止他人在同类产品上注册相同的商标。目前,中国的商标意识正在觉醒,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册商标。
如果自己不妥善保护商标,可能会被他人抢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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