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滞后遇抢注?多策略助你有效维权

发布日期:2025-10-29 14:31:50

商标抢注现象却屡见不鲜,许多企业因商标注册或转让不及时,而陷入商标被抢注的困境。从“鹿角巷”到瑞幸“小鹿茶”,品牌兴起之时往往也是商标被山寨、抢注的高发期。面对这一挑战,企业需未雨绸缪,建立完善的商标保护体系。那么,当商标转让不及时遭遇商标抢注时,企业应如何应对?本文将根据商标抢注的不同时间段,提供一系列有效的应对策略。

一、抢注商标初审公告期:及时提出异议
若抢注商标已进入初审公告阶段,权利人应迅速行动,在公告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申请。异议申请是阻止抢注商标注册的重要手段,通过详细阐述异议理由,如商标相似性、在先使用权等,争取让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抢注商标的注册申请。在此过程中,权利人可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主张抢注行为损害了其在先权利,或抢注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了其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抢注商标已获注册:申请无效宣告
若公告期已过,抢注商标已成功注册,权利人仍有机会通过申请无效宣告来维护自身权益。无效宣告是针对已注册商标提出的撤销请求,权利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抢注商标存在违法情形,如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侵犯在先权利等。同样,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权利人可主张抢注商标导致消费者误认或具有不良社会影响,从而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

三、应对恶意“维权”:要求中止审理
有时,抢注人会利用抢注商标进行恶意行政或诉讼“维权”,企图通过法律手段迫使权利人妥协。面对这种情况,权利人可要求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中止案件审理,待无效宣告审理结果出来后再继续审理“维权”案件。这一策略有助于打破抢注人的恶意“维权”链条,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了解恶意抢注行为,构建防御体系
商标恶意抢注行为通常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抢注他人已使用但未注册的商标,利用他人在该商品或服务中建立的消费者信任;二是将他人驰名商标或知名商标申请注册在不同商品及服务上,误导消费者;三是抢注知名企业名称、名人姓名或知名艺术形象为商标,诱使消费者产生联想。为应对这些恶意抢注行为,企业需构建完善的商标防御体系。

尽早完成商标注册:在品牌推广计划启动之初,就应着手商标注册工作,避免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这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商标权益保护方法。

保留使用证据:妥善保存商标使用和品牌推广的相关证据,如广告宣传资料、销售合同、客户反馈等,以备不时之需。
了解法律政策:充分掌握《商标法》、《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政策,确保在品牌具有一定知名度时,能够及时申请驰名商标保护,扩大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

积极监视市场:定期对市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应对商标抢注行为。一旦发现抢注行为,应尽快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商标转让不及时遭遇商标抢注是企业可能面临的一大挑战。然而,通过及时提出异议、申请无效宣告、要求中止审理等策略,以及构建完善的商标防御体系,企业完全能够有效应对这一挑战。关键在于企业要明白获取商标并取得法律核准保护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自身品牌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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