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下来的商标上面都有我们的地址,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里规定
商标不变更会对对商标权人行驶专用权利有影响,在商标有效期内没有做变更的,期间地址发生了变化没有及时做变更的,商标局的一些资料企业无法收到,商标具有会视为企业自动放弃权利人的专有权,会导致商标被撤销。
商标法里规定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里规定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不
变更对于自己一方来说是不存在什么影响,但如有第二方如:工商局(其有权对商标进行管理),商标侵权等商标纠纷时,不易进行维权,并且第二方可提出撤销申请。所以不差这么点费用,维权重要,按法律程序走保险
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工商局的变更证明,商标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填写申请书。《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4)办理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不需要提交变更证明文件,跨国变更地址的除外。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应当提交在变更后地址所在享有居留权的证明文件。
为了我们个人权利不受侵权,不受撤销,不受影响,浙江名品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提醒大家,按《商标法》法律条款来说商标变更地址是必需变更的,也是说不存在自愿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