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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22 09:32:02
当你提交给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注册申请之后,审查结果有三种。
一是对某一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申请全部初步审定,予以公告;这种结果是最好的,因为这标志着如果你的商标没有人提出异议,就可以正常注册成功了。
二是对某一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申请全部驳回,这种可能就要你针对性的去分析了,因为这代表你申请的注册商标存在问题,驳回原因一般可以在商标局的文件上查到。
三是对某一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申请部分驳回,这种的可能是在部分商品上存在异议或者近似,当然,可能也有别的原因,也许是图形不过关,也许是商标名称不过关等等,需要具体分析是哪种原因,驳回原因一般可以在商标局的文件上查到,作出修正之后再次提交。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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