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司可谓是最近新时代的宠儿,很多线下的企业转为线上,比如服装,餐饮,教育等行业,新兴公司的出现,为了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的企业不被他人侵权也为了以后更好的打响品牌,就少不了商标的注册,那么互联网行业属于商标的第几类呢?一般来说,互联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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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22 06:39:51 标签: 中国商标网查询
一年多,10余场诉讼交锋,中国红牛从外延到核心区域逐渐震动,平静被接踵而来的诉讼迅速打破。
泰国许氏家族1975年研发的功能饮料红牛,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后经泰籍华人严彬之手,一步步发展成为中国功能饮料市场的佼佼者。从某种程度上说,红牛开启了功能饮料细分市场。
红牛在中国的体系,经由20余年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红牛维他命与严彬旗下公司(华彬系)各有业务分支,表面上未做区分,直到2016年10月,泰国天丝对红牛维他命的红牛商标许可协议到期,且未予续期。
▲红牛商标上两头牛面朝对方蓄势角力的图案,更像是某种隐喻。
核心诉讼在一年之后到来。2017年8月18日,TCP集团成员泰国天丝,以及全球红牛品牌及“红牛”商标的创始者和所有者许氏家族宣布,已向严彬先生及其拥有或控制的数家公司提起法律诉讼,理由涉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以及与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红牛产品相关的其他行为。3天后,红牛维他命和华彬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即做出回应,称涉及的股权结构、分红管理、授权许可、竞争禁止等相关层面的事实和纠纷,其已按相关程序积极应诉,有待法院的司法审理和判决,不再进行回应。
围绕着上述核心利益争夺点,许氏家族也向一些涉及“红牛”商标使用权的主体提起诉讼,包括销售饮料的超市,以及生产饮料罐的厂商。
处于风暴中心的核心诉讼,正在按法律的有关程序推进,尚未公布最终结论。作为原告的泰国天丝一方则多次指出对手拖延诉讼进度。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期驳回了环球控股提起的确认《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合同》(简称《合资合同》)中仲裁条款无效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只要通读《合资合同》既可以发现该条款,指出“难以想象”环球控股不了解《合资合同》中仲裁条款的存在,裁定环球控股的主张不能成立。
红牛维他命近期对泰国天丝提起了一项新的诉讼,涉及“红牛”商标的所属权。泰国天丝方面对记者表示,红牛维他命在这起诉讼中声称为其所有的商标,其实均是泰国天丝合法注册并拥有的“红牛”商标。
回溯过去20多年,泰国天丝方面表示,在“红牛”系列注册商标的所有权问题上,红牛维他命的各方股东未有过异议。自红牛维他命成立,泰国天丝将“红牛”商标许可给其使用,红牛维他命多年来也一直以商标被许可人的身份,向泰国天丝支付“红牛”商标许可使用费用。这一许可和被许可的关系多年来从未被质疑。
泰国天丝就此认为,对方的“以上做法仅仅服务于一个目的,即进一步拖延诉讼,这不仅包括针对严彬先生本人及其附属公司的诉讼,甚至还包括由他们自己提起的诉讼。”
截至发稿,红牛维他命及华彬系未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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