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用的花花公子可能是赝品,请注意

发布日期:2019-10-22 08:31:16

你在用的花花公子可能是赝品,请注意

 “花花公子PLAYBOY”品牌创立于1953年,至今已有半个世纪的历史了。产品以其新潮时尚的风格,精良的做工深受不少男性朋友们的喜爱。正是因为其在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不法企业盯上了这块“肥肉”。而假冒注册商标playboy的商品也悄然横行于世。近日,这位来自美国的“花花公子”终于拿起法律武器,和中国2家公司商标侵权的公司怼上了!因上海宝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美兔皮具有限公司未经其商标授权许可,擅自在其生产与销售的产品上使用“PLAYBOY”商标,涉嫌商标侵权,美国花花公子企业国际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2家涉案公司起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家涉案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并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300万元。下面且听大掌柜为大家详细解析案件过程!


  2000年6月,美国花花公子企业国际有限公司在华持有第271819号“PLAYBOY”商标、第11873706号“Playboy ICON”商标及第272971号“兔头图形”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列入全囯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之后在2012年,美国花花公子企业国际有限公司许可ICON公司使商标,并签订了商标授权许可协议,许可商品为男士与女士内衣、家居服、泳装等商品,并约定未经花花公子公司书面商标授权许可,商标被许可方不得向任何关联方或第三方授予上述权利的转许可。


  之后,美国花花公子企业国际有限公司曾于2014年4月和7月连续发表两份声明,称其从未将涉案商标授权宝兔公司使用。2014年9月,花花公子公司向上海宝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警告函,称上海宝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商标授权许可,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标有花花公子公司持有的“PLAYBOY”系列商标的服装、鞋、帽及其他产品,构成商标侵权。花花公子公司认为,上海宝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生产、广州美兔皮具有限公司经销给各经销商进行销售的钱包、皮带等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其与其商标近似的标识,造成消费者混淆甚至误购商品,侵犯了其对“PLAYBOY”与“Playboy ICON”及“兔头图形”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


  上海宝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辩称,“PLAYBOY”系列商标的使用是取得合法授权的,其权利来源为基于四方许可协议的约定,并从ICON公司获得商标授权许可使用的;上海宝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则主张其为广州美兔皮具有限公司的合法授权经销商,并未侵犯美国花花公子企业国际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要求中止该案审理,并提起上诉。

 

   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判决,因两被告均缺乏相应的证据,上海宝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合法取得涉案商标权利人授权,擅自生产和销售涉案商标侵权商品,并转授权给广州美兔皮具有限公进行销售,且自认其为商标侵权商品的全国总代理,其行为构成对美国花花公子企业国际有限公司的商标侵权。二审驳回了上海宝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美兔皮具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宝兔公司与美兔公司须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共同赔偿花花公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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