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告七粮液商标侵权 官司仍难定论

发布日期:2019-09-27 02:29:06

  “七粮液”与“五粮液”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是否会混淆相关公众的注意力?对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来和名品商标转让网一起看看吧:

五粮液告七粮液商标侵权 官司仍难定论


  有媒体报道,四川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将生产白酒“七粮液”(以下简称七粮液)的企业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以及销售企业等一并告上法庭,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权。诉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及销售涉案酒类产品,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五粮液公司认为,被告寅午宝公司将“七粮液”作为商品名称且将“中原七粮液”作为商标在同种类商品上突出使用,是一种典型的“傍名牌”行为,意在让人联想到“五粮液”知名度以助推销售,误导了消费者,侵害了“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给五粮液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目前,被告方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的网站资料显示,该公司正在面向全国诚招代理商,记者以白酒经销商的名义联系到该公司一位丁经理,他称,该公司的所有的产品都是经过注册的,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北京21c 尚谋品牌营销机构创始人兼首席顾问李尚谋认为,五粮液打赢官司不难,真正需要做的是打击制贩假酒的行为,那才是重中之重。


五粮液告七粮液商标侵权 官司仍难定论


  当然,业内人士指出,显而易见,七粮液就是想搭乘“顺风车”,凭借和五粮液相近的“名号”来“忽悠”一下消费者,因为,五粮液等高端白酒越来越成为一种普通消费者可望不可即的“奢侈品”;然而,目前消费者越来越成熟,事实上,七粮液根本不能对五粮液形成任何冲击,因为没人会把“七粮液”当成 “五粮液”作为礼品赠送。


  另有分析人士认为,五粮液此举也算是不错的营销策略选择,由于“七粮液”和五粮液的商标近似度很高,据称五粮液之前也出品过“九粮液”等品牌,因此应该说打赢这场官司的把握比较大。打赢这场官司虽然对于五粮液品牌价值的提升几乎没有任何帮助,但至少可以起到“杀一儆百”、“杀鸡骇猴”的作用,给那些准备搭营销顺风车的酒企以警示。


  我国法律对商标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任何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则,都被导致商标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商标并不是注册好就能高枕无忧的,商标其权利和价值一旦形成,就需要权利人不断的去维护和关注,而不是一劳永逸。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浙江名品商标转让网www.mp.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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