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企业成被告 一审判赔2000万

发布日期:2019-10-22 09:39:37

 商标侵权的案子近几年屡见不鲜,名牌多是受害者。但在这个案子里,名牌公司却成了被告,还要赔偿杭州一商人2000万元人民币。 这是怎么一回事?


  很多小白领喜欢买香港品牌“G2000”的衣裤,因为它的正装做得像模像样,价格也能接受,因此吸引了一大批消费者。


品牌企业成被告 一审判赔2000万


  早在1997年,杭州市一家咨询服务部取得了“2000(手写体)”商标,核准使用在袜子、手套、围巾等产品上。2005年,杭州人赵某取得该商标所有权。


  而在1992年12月,香港纵横二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公司),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G2000”商标,核定产品为服装、鞋、帽。1997年,该公司将核定产品扩展到手袋、购物袋、背带等。


  2000年11月10日,赵某委托律师致函纵横公司及相关企业,认为其在袜子、手套、领带、围巾等产品上使用“G2000”商标,侵犯了他的商标专用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而纵横公司于2000年12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2000”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了纵横公司的请求,后经法院行政判决,“2000”商标至今合法有效。


  但从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间,赵某在北京、上海、杭州、宁波等地多家商场的“G2000”专柜,买到了被控侵权产品,还从网上搜索到全国有436家专柜在卖相关产品。


  交涉无果后,赵某提起诉讼。


品牌企业成被告 一审判赔2000万


  庭审时,纵横公司称,他们从1996年起,就以特许经营的方式销售“G2000”系列产品,以服装为主,还包括领带、皮带等附件,已为消费者熟悉和喜爱。“G2000”品牌的显著性并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系“2000”商标的专用权人,“G2000”商标标识与“2000”商标,无论字形、读音还是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均构成近似。


  所以纵横公司在领带、袜子、腰带、围巾等产品上,使用“G2000”商标,侵犯了赵某的权利。

同时,被告无正当理由,却未按法院要求提交侵权产品的具体生产、销售数量等证据,致使法院无法查明侵权所获得的具体利益,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此,法院一审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对于企业来说,及时注册商标很重要,但商标注册完成只是个开始,置之不理是不利于企业和商标发展的。如果您还没有拥有一枚自己的商标,或还有商标方面的其他问题请咨询我们吧!您可以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188-6830-6888,也可以登陆浙江名品商标转让网www.mp.cc挑选您所心仪的商标哦! 

商标交易,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免费找商标!

免费咨询服务

18868306888

商标交易,
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

免费
咨询

服务热线:

18868306888

服务
热线
免费
咨询
我的
收藏

免费获取报价

找商标?不了解商标交易?免费咨询品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