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奉化一企业擅自生产镇江香醋被罚3.5万

发布日期:2019-09-26 16:39:28     标签: 浙江商标网

 镇江香醋是江苏镇江的地方传统名产,属于调味品。相比较其他种类的醋来说,重点在于有一种独特的香气,用其烹饪的菜肴色香味俱全,尤其沾以江南的肉馅小吃食用的时候,镇江香醋更能体现出小吃的鲜美。也正是因为这一特性,镇江香醋在海内外都有一定名气。


  然而麻烦也随之而来,浙江奉化就有一家企业擅自生产“镇江工艺香醋”被告上了法庭不说,还面临着高额的赔偿。来和名品商标转让网一起看看吧:


浙江奉化一企业擅自生产镇江香醋被罚3.5万


▲镇江香醋


  据悉,这家来自浙江奉化的调味食品企业,是被镇江市醋业协会告上法院的,理由是肆意使用商标导致侵权,而该企业生产的“镇江工艺香醋”,当时正准备报关出口至国外。


  市醋业协会表示,自己是镇江香醋合法生产企业组成的行业组织,拥有“镇江香醋”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维护镇江醋的声誉和合法权益。镇江醋在市场上有很高的知名度,而奉化企业使用“镇江香醋”的商标,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了镇江香醋注册商标的声誉。镇江醋业协会要求奉化方面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被告企业辩称,该厂自2004年就已生产香醋,并使用“镇江工艺香醋”这个名称,还经过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审核,专门可以在出口的香醋上使用,而镇江方面的商标是2007年才注册的,这家公司反而享有优先权。另外,镇江方面注册的是文字商标,而该企业用的商标是文字、符号以及图形的组合,两者存在明显差异,不会导致消费者误解。不仅如此,被告企业还提出,镇江香醋只是通用名称,原告无权禁止其他企业使用。


  奉化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作出判决,认为被告企业的“镇江工艺香醋”,在香醋标签上突出使用了“镇江香醋”字样,与镇江市醋业协会“镇江香醋”注册商标相近,易造成消费者误认,其行为侵犯了镇江市醋业协会“镇江香醋”商标专用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3.5万元。


浙江奉化一企业擅自生产镇江香醋被罚3.5万


  我们都知道,商标是企业无形的资产,是公众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唯一标识,从衣食住行到吃喝玩乐,对商品或服务的选择也意味着对该品牌的认可,因此商标是绝对不容侵犯的;本案中浙江奉化的调味食品企业未经镇江市醋业协会授权许可便擅自生产镇江香醋,这一行为已经涉嫌商标侵权了,是法律所不容忍的。所以,小编建议企业都走品牌“正轨”,努力打造属于自己的特色品牌,总有一天小编会认识你的。


  另据了解,镇江香醋成为注册商标后,已查获假醋一百多万瓶,其中通过海关系统共查获侵权镇江香醋产品两万两千多瓶。


  商标并不是注册好了便可高枕无忧的,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品牌和商标,还需企业的重视。


  商标其权利和价值一旦形成,就需要权利人不断的去维护和关注,而不是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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