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标注册证日期错误续展延误 这枚商标意外“消亡”

发布日期:2019-09-11 13:05:11

  两年前,这家企业因所持的商标注册证日期错误,致使商标续展延误,品牌令人痛心地自然消亡。不过两年之后这枚商标竟又“失而复得”。名品商标转让网建议商标问题还是应咨询专业人员,若发生上述情况导致失去商标,对企业来说是非常可惜的。


  早在1982年,这家企业就向国家商标局成功申注“水帘(文字加图形)”商标,此后,把该商标使用在其主导产品——玻璃纸上。经过20多年的苦心经营,余姚造纸厂在玻璃纸领域里已享有盛誉,产品远销国内外。去年,该企业销售额近亿元。


  今年上半年,余姚造纸厂打算将“水帘”品牌申报宁波市知名商标。没想到,就在企业通过相关程序提出申报的过程中,工商部门有关人员在电脑查询时却发现,“水帘”商标已“消亡”了两年。


因商标注册证日期错误续展延误 这枚商标意外“消亡”


  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满10年有效期后,可以续展,续展期为商标到期之日前6个月,宽展期为商标到期之日后6个月。这件商标的有效期应该到“2003年12月14日”,受理部门的电脑档案库里也有这组正确的数据记录。可在发给余姚造纸厂的商标续展注册证明上,有效期限却被错误打印成“2004年12月14日”。 2004年8月,余姚造纸厂再次提出续展申请。哪料国家商标局在收到该申请后,经电脑查询,“水帘”商标已过宽展期,申请未被核准。而对于这样一个疏忽,当时谁都没有觉察。


  据省和宁波市工商局有关专家介绍,因经办人疏忽而导致商标消亡的事件,这在浙江省还是头一回,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


  幸运的是,在“水帘”商标消亡的两年多时间里,至今尚无他人申注。同时,这一国内绝无仅有的“意外事件”也引起了国家商标局的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专题研究“复活”“水帘”的方案。宁波、余姚市工商部门及宁波市企业品牌保护协会也给予企业全力支持。8月14日,余姚造纸厂终于把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迎回了家。


  企业法人代表李哲说:“商标是个宝,一定要当心肝宝贝呵护,以后不能再有半丁点儿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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