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店因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店主被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19-10-22 06:42:37     标签: 第5类商标转让

    近日,南京高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从保健品中检测到违禁成分的案件。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


    高淳区以小伙由于其爷爷患有高血糖,听说有种“天桑胶囊”有降血糖效果,他便在一家名为“客家保健”的网店购买了2盒给爷爷。收到产品之后,小伙发现里面的胶囊制作的很粗糙,且淘宝的注册地市南京,但却是从安徽发过来的。于是,小伙担心是假药就报了警。


淘宝店因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店主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警方抓获了淘宝店主郭某。据了解,郭某在2016年年初至2017年7月间,销售“天桑胶囊”“鲨鱼软骨精胶囊”等产品累计6526次,销售金额89万余元。期间,该网店曾因产品存在问题被淘宝网作出下架、扣分等处罚,还有18次违规行为。


    据郭某的供诉,两种产品进价30多元,他加价30%—40%后对外销售,他在进货时向上家索要了产品证书,还进行了核查,但对于核查显示内容不一致及被淘宝网站多次下架的违规提醒,郭某称没有“在意”。


    经过南京食药监检察院的鉴定发现,郭某所销售的“天桑胶囊”中含有早就在2016年就被国家禁用的苯乙双胍以及格列本脲两种降血糖化学物质成分。此两种成分会导致乳酸酸中毒发生率增高。风险大于效益。


淘宝店因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店主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该店销售的“鲨鱼软骨精胶囊”中被检出吡罗昔康成分。该成分是被在西药中作为处方药,被用于治疗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的关节炎。由于其销售的产品未获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被认定为假药。


    我国法律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销售假冒伪劣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对消费者人生安全的侵害。作为商家,如果想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商标用于合法生产,可以通过商标注册以及商标转让获取。如果您有商标交易上的需要,可以登录www.mp.cc浙江名品商标转让网咨询。


    目前,检方认为,郭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明知是假冒伪劣的保健品以此牟利,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0年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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