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儿子”商标究竟是谁的?

发布日期:2019-09-04 03:55:16


     《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这部动画片,可谓是我们90后的童年乐趣了,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的人物形象深入人心。还记得以前每天都要守着电视盯着播出时间,集集都不落下。动画片的主角是大头儿子,他和小头爸爸、围裙妈妈组成的一个平凡的三口之家,充分反映了中国现代家庭的教育。但近日,“大头儿子”这一商标却被有心人给使用了,严重侵害了央视动画的著作权,于是央视动画拿起知识产权的武器,有力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事情的经过究竟是什么样呢?


“大头儿子”商标究竟是谁的?


    9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金华大头儿子服饰有限公司侵权央视动画一案作出终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金华大头公司(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方)利用“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人物形象注册和使用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央视动画享有的在先权利,因此对国家商评委宣告上述商标无效的裁定予以支持。


    2017年12月,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金华大头公司利用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中大头一家的形象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央视动画作品名称及作品中角色名称所享有的在先权利,损害了央视动画享有的在先著作权,依照《商标法》裁定金华大头公司注册和使用的20件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大头儿子”商标究竟是谁的?


  金华大头公司不服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对国家商评委的裁定予以支持,驳回金华大头公司诉讼请求。值得关注的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刘泽岱并非对三个人物的名称或动画片的名称进行创作,不享有三个人物的名称或动画片名称的著作权,其后也无权将三个人物名称或动画片名称的著作权转让与杭州大头公司。


  金华大头公司仍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8年9月,北京市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金华大头公司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攀附知名动画片知名度的意图,侵犯了央视动画的人物形象著作权和高知名度角色名称权。


“大头儿子”商标究竟是谁的?


    由此可见,商标侵权是多么严重的一件事。倘若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等权利被不法分子侵犯了,绝对不能轻易妥协,我们要拿起自己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这也警示我们,拥有一个自主的商标是多么重要,有些企业和商家甚至不惜花费重金投入,也要捍卫自己的商标权益。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商标上的问题,最好还是找一个专业一点的商标代理机构。名品商标拥有17年专业商标转让经验,保证您的商标转让交易没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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