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说”变成“营销奇葩说”?商标侵权赔200万!

发布日期:2019-09-08 14:09:40     标签: 好听的商标名字

      在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网络时事每分每秒都在更替,哪里有热点,哪里就有流量关注度,当有了热点和关注度,就有一批人开始利用这个热度来营销自己的产品,捞了一把关注度,以此牟取暴利,这也就是我们口中所说的“蹭热度”。在这样的趋势下,商标碰瓷的情况也就多了。据小编了解,最近一档名叫“营销奇葩说”的节目在对外宣传中故意使用“奇葩说”字样,明显有攀附“奇葩说”节目知名度的嫌疑。因此,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营销奇葩说”运营方北京雪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雪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10日,该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奇葩说”变成“营销奇葩说”?商标侵权赔200万!


  爱奇艺公司诉称, 《奇葩说》是由该公司投资、制作、推广、播放的中国首档说话达人秀视频节目。该节目自2014年11月29日在爱奇艺独家播出以来,受到了观众持续热捧,在网络视频观众、综艺节目观众等受众群体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2016年4月9日,拥有“奇葩说”商标专用权的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与爱奇艺公司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将“奇葩说”商标专用权授权给爱奇艺公司使用。爱奇艺公司将“奇葩说”商标用于节目制作、播出、推广等环节,并建立商标与节目的紧密联系。


  爱奇艺公司发现,北京雪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雪领公司)在其视频节目名称、网站栏目名称、微信公众号名称、微信公众号栏目名称中使用了“营销奇葩说”、“奇葩说”字样。公开资料显示,“营销奇葩说”是由雪领新媒体打造的直播+视频+图文+音频形式的营销大咖访谈节目。


“奇葩说”变成“营销奇葩说”?商标侵权赔200万!


  “两节目的名称构成同一或者近似,使用的服务类别相同。”爱奇艺公司代理律师表示,两档节目的受众对象、传播途径、节目的形式类似,加之“营销奇葩说”常被故意简称为“奇葩说”使用,极易导致观众会误以为两者具有某种关联、许可关系,进而发生混淆、误认。


  雪领公司否认存在侵权行为,请求驳回爱奇艺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公司代理律师表示,雪领公司从事网络营销推广,通过自媒体介绍网络营销,涉案节目主要是对嘉宾的访谈和事迹进行介绍,与爱奇艺公司的商标不是类似或近似的项目。“营销奇葩说”是作为栏目名称使用,原因在于热词“奇葩”与栏目的内容相匹配,该字样并非商标性使用,且爱奇艺公司没有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实际经济损失。


  爱奇艺公司不接受调解,本案未当庭作出判决。


      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提高,许多人意识到无论是作品的版权还是品牌名字、商标的版权,都受法律所保护,但也有一些人游走在违法的边缘,商标侵权案件层出不穷。知识产权维权困难,已经是目前的社会常态了,小编希望每个原创作者都懂得在创出初期就申请版权保护,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也再次呼吁大家,抵制抄袭作品和侵权作品,让知识产权落实到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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