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发布日期:2019-09-27 19:33:24


   吉他,又译为结他或六弦琴。是一种弹拨乐器,通常有六条弦,形状与提琴相似。吉他在流行音乐、摇滚音乐、蓝调、民歌、佛朗明哥中,常被视为主要乐器。而在古典音乐的领域里,吉他常以独奏或二重奏的型式演出;当然,在室内乐和管弦乐中,吉他亦扮演着相当程度的陪衬角色。古典吉他与小提琴、钢琴并列为世界著名三大乐器。伴随着中国国力日益增强,民众们的消费能力也日渐增长,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因此,面对这个供不应求额的大市场,建立属于自己的品牌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品牌的使用从商标注册开始。在注册商标前,首先要搞清楚的就是商品的商标类别了。那么,吉他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吉他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在名品商标分类百科查询我们得知,在45类商标分类中,吉他商标属于第15类-乐器


  1501-乐器类


  150039吉他低音电吉他


  150083:琵琶(中国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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