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杀”商标侵权背后的商标纠纷

发布日期:2020-09-15 15:45:38     标签: “狼人杀”商标   网络商标

申请人假面公司提起诉前行为保全申请,称其作为 “狼人杀”手机应用软件的开发者和运营商,因前期和云睿公司、游星公司签订有商标许可协议,由此取得了“狼人杀”商标许可使用权,但云睿公司等和网易雷火公司却另行签订了新的合作协议,于是违反之前约定,发函通知假面公司解除原协议,并且向苹果应用商店等手机应用平台反复投诉,称假面公司使用“狼人杀”商标侵权,导致该软件被苹果应用商店等平台下架。

 

随后,假面公司就此事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解除函无效、各方继续履行原协议,但在诉讼开始后,网易雷火等却更加频繁的向一些手机应用平台反复发送投诉警告函,要求平台对假面公司的“狼人杀”软件作删除或下架处理。

 

“狼人杀”商标侵权背后的商标纠纷


在部分平台选择对假面公司软件进行下架处理后,假面公司认为此行为将为其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遂向法院申请作出诉前行为保全,裁定禁止网易雷火等四公司对于假面公司软件的投诉警告行为。而作为被申请人的网易雷火等四公司辩称,假面公司存在违约行为,此前商标许可协议已经被函告解除,因此投诉警告属正当维权,不存在侵害假面公司合法竞争权益。双方僵持不下。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假面公司的商标许可协议效力正处于诉讼之中,其商标使用权暂未定性,但假面公司作为商事经营主体,其公平竞争的权益始终受到法律保护。云睿公司等与假面公司之间商标许可协议是否解除,尚在法院审理之中,在最终裁判结果作出之前,商标许可协议不能被理解为当然解除,有关“狼人杀”商标的许可授权也不能被理解为当然撤销。

 

在相关案件尚在审理的情况下,被申请人私自采取激烈的对抗手段,对诉讼对手进行打压,显然违反了诉讼各方应有的谨慎克制义务。

 

“狼人杀”商标侵权背后的商标纠纷


而被申请人作为和申请人在同一领域、同一类型产品上的直接竞争对手,出于自身利益,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事实进行有选择性的取舍,对竞争对手产品实施投诉、攻击、警告,这种不客观不全面的信息会对假面公司的交易对象造成误导,从而致使该公司的市场份额减少、商誉受损。因此可以认定,被申请人的行为超越了合理竞争行为的边界,有违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鉴于上述原因,西安中院作出诉前行为保全裁定,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停止对假面公司“狼人杀”手机软件的投诉警告行为。

 

本案中,其他案件的未决事实虽涉及双方商标许可效力稳定性,但申请人的公平竞争权益始终稳定存在,被申请人不得对其进行侵害。商标许可合同争议已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判,即表明私力救济已经无法化解双方矛盾,因此,被申请人在商标许可协议纠纷审理中采取向被申请人的交易方发送警告函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商标交易,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免费找商标!

免费咨询服务

18868306888

商标交易,
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

免费
咨询

服务热线:

18868306888

服务
热线
免费
咨询
我的
收藏

免费获取报价

找商标?不了解商标交易?免费咨询品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