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猴菇卷入一起商标权纠纷案,索赔15万

发布日期:2019-09-23 09:08:48     标签: 商标诉讼   商标侵权案

     大家肯定都吃过江中猴姑饼干,他是江中集团推出的一款由猴头菇制成的饼干。江中集团选猴头菇做原料,以制药的标准研发生产出江中猴姑饼干。这是市场上第一款主打“养胃”功效的饼干。由于差异的产品定位与大规模的市场宣传推广,产品一经面世,就在各大商超终端和电商热卖,销售额长期占据了饼干品类第一。江中猴姑饼干在掀起一阵疯狂的“猴姑热潮”的同时,各杂牌也纷纷模仿跟进。“猴头菇饼干”、“猴菇饼干”等各种品牌名相近、包装相似的产品,给消费者选择上带来了困扰,甚至很多时候误买了山寨产品 。


江中猴菇卷入一起商标权纠纷案,索赔15万

      江中猴菇卷入一起商标权纠纷案,索赔15万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商标权纠纷案,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诉西安市新城区建民小食品批发部、兴平市益士利食品厂侵害商标权。


  原告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3日,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公司,是国内首家专业食疗公司。江中公司于2013年起生产、销售“猴菇”酥性饼干产品,并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获得全国广大消费者认知。2014年12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第13055691号“”商标,注册人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第13055691号商标转让注册,受让人为原告江中公司。


  江中公司发现被告西安市新城区健民小食品批发部(以下简称:建民批发部)经营的超市销售的猴菇饼干上使用了与其商标近似的商标,该饼干生产商为被告兴平市益士利食品厂(以下简称:益士利食品厂),故诉至法院。


  江中公司请求判令建民批发部停止销售侵犯第1305569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判令益士利食品厂停止生产、销售侵犯第1305569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销毁库存侵权产品、模具;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判令二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对江中公司的诉求,被告也提出了反驳,他们认为“猴姑”是猴子姑娘的意思,“猴菇”是猴头菇的简称,含义不同,不存在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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